招生主旨:整合漢語語言學、華語教學、英語教學及教育等不同學域內之課程,以培養具有此類專長及基本訓練之學生。

申請資格:凡本校大二(含)以上學生(含碩士、博士),均得申請本學程,唯需經口試篩審通過後,方得修讀本學程。

招生人數:每學年以35人為上限,外國語文學系(所)學生以不超過20名為原則。

申請期限:即日起11529()中午12:00繳交修習申請表、歷年成績單(百分制)、及外語中高級以上證明文件(無則免)至外國語文學系辦公室 (人社三館4樓403室)或寄Email至nycufloffice@gmail.com。

口試日期:將另行以信件通知

 

※ 詳細課程規劃請參閱「華語教學學分學程」實施辦法。

※ 聯絡方式:外國語文學系(03)5731661

華語教學學程招生公告114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