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主旨:整合漢語語言學、華語教學、英語教學及教育等不同學域內之課程,以培養具有此類專長及基本訓練之學生。

申請資格:凡本校大二(含)以上學生(含碩士、博士),均得申請本學程,唯需經口試篩審通過後,方得修讀本學程。

招生人數:每學年以 35 人為上限,外國語文學系(所)學生以不超過 20 名為原則。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13 年 2 月 19 日(五)中午 12:00 前繳交修習申請表、歷年成績單(百分制)、及外語中高級以上證明文件(無則免)至外國語文學系辦公室 (人社三館 4 樓403 室)。

口試日期:113 年 2 月 21 日(三)中午 12:10 起 人社三館 4 樓 404 教室

※ 詳細課程規劃請參閱「華語教學學分學程實施辦法」。

※ 聯絡方式:外國語文學系(03)5731661,Fax: (03)5726037

華語教學學分學程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