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資料:

(1)轉系申請表;

(2)在校成績單(百分制;含名次);

(3)免修英語課程者,請檢附本校外語課程修習辦法第二條規定之任一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4)需修習英語課程者,請檢附本校語言中心於大一第二學期所舉辦之英文能力檢定考試成績。

考試日期:109年7月28日(二)

8:30 考生報到 (人社三館4樓403室 外文系辦)

8:40-10:40 (一) 英文能力測驗 (二) 英文寫作

11:00-    口試

注意事項:

  1. 報到請攜帶交大學生證。
  2. 不能攜帶字典。
  3. 當日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不予補考。
  4. 如有任何異動,以本系網頁最新公告為主。